案例概述
姜先生是昆州偏远地区的大型屠宰场工作的员工,雇主以劳动协议(Labour Agreement)为他担保了457工作签证,入境澳洲工作,并在两年后为他提交了457转186转永久居民签证的申请。然而,这一申请却因为在457签证阶段提交的工作证明信被指为虚假文件而被移民局拒签。
后来,姜先生联系到我们。我们承接了姜先生的AAT上诉案件。尽管此类涉及虚假材料的案件难度极高,我们仍全力以赴地为他争取权益。
姜先生所提交的工作证明信来自国内北方郊区的一家肉联厂,距离他在该厂工作的时间已经过去了6年多,厂方领导对他的工作情况模糊不清,无法提供精确的信息。更为复杂的是,这家厂在其工作期间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甚至连雇员合约都没有,为其合法性辩护十分困难。
为了准备庭审,姜先生也是全力配合。在我们深入研究了相关案例法律后,最终,在庭审中,我们赢得了AAT庭审官的认可,他们对我们的专业给予了高度评价。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我们不仅提供了法律支持,更以耐心和专业的态度平复了姜先生和他太太的焦虑情绪。我们与他们并肩作战,最后取得签证的胜利。🎉
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情况,我们都会全力以赴,为客户争取最好的结果。
准签信/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