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持有人的澳洲签证中如有“No Further Stay”条款,一般情况下无法在澳大利亚境内递交其他签证获得过桥签证。针对不同签证,包含“No Further Stay”的条款有8503、8534和8535。
如果您的签证附带上述条款之一,则不能在澳洲境内申请另一种签证(除了难民签证或指定的临时签证)。
8503条款
8503:签证持有人在澳洲境内无法申请除了难民签证以外的所有签证。
8503的英文解释是While you are in Australia, you are unable to make a valid visa application for any new substantive visa other than a protection visa. 简称“no further stay” 。然后很多人就以为waive了这个条款就是further stay也就是如果要求只能呆3个月,去除了这个条款就能呆超过3个月了,如果要求只能18个月内呆12个月,去除了这个条款就能呆超过12个月了。然并卵。No further stay不是字面翻译的“不能再延期居留”,很多人以为申请豁免成功后,就成了“可以再延期居留”。就以为自己的签证自动免费被延期了。并不是哦!
这个条款主要限制的是不能在持有带这个条款的签证去申请其他签证。依现在的形势,我们所谓的延期或者延签,指的都是再申请一个新的签证,英文表述是extend your stay,不是extend现在这个签证。所有的延期或者延签,包括学生签证,都是指的是重新申请一个签证。如果当前持有的签证里有8503条款,就无法提交一个新的有效的签证申请,无论纸质还是电子递交都不行,系统会自动block你进行下一步操作。
8534条款
8534:签证持有人在澳洲境内无法申请除了难民签、485毕业生临时签以及590学生监护人签证以外的所有签证。一般来说,下面几类签证,通常会被移民官放上8534条款:
• 人道/难民保护签证;
• 有工作许可的学生签证;
• 学生签证读书少于10个月(评估水平风险高的国家-3级类的申请人);
• 学生陪读/家属(580)签证;
• 497类签证;
• 澳大利亚政府或外国政府赞助的签证,可能有 “不继续逗留”的条件。
如果你想申请豁免8534条款,你必须满足所有下述条件:
1. 附加了8534条款的签证获批后,申请人个人情况发生了巨变,而且该情况申请人无法控制,并且具有令人信服的、令人同情的情况。
2. 如果移民部长代理人曾经拒绝过申请,那么再次申请情况必须和上次申请不一样。
3. 申请豁免必须用书面形式申请.
上述情况可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报告证明申请人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出境;或申请人遭遇重大苦难,如在澳亲属重病或死亡;申请人的国家发生战争,自然灾害等。
除了以上条款,以下三个情况,逾期居留的申请人不能豁免8534:
1. 没有遵守前签证条例者;
2. 故意操纵事实,从而产生” 令人信服的理由”;
3. 可以离开澳洲并申请境外配偶签证者。
8535条款
8535:签证持有人在澳洲境内无法申请除了难民签证、政府担保类学生签以外的所有签证;
如果你是由澳大利亚联邦或你本国政府资助的学生,那么无论你的评估等级为哪一级,也不管你在澳大利亚的学习时间如何,你都将不得继续在澳大利亚停留。这意味着你在进入澳大利亚以后将不会被批准新的签证,但以下情况除外:
1. 申请工作许可的学生签证;
2. 资助机构同意的进一步学习签证或者难民签证。
如果你的签证有以上条款,需要申请豁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