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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SID 雇主担保签证- 劳工协议

482 类别的劳工协议通道提供最长四年的签证有效期,帮助雇主在本地劳动力不足时引进海外技术工人填补岗位空缺。

482 SID 雇主担保签证- 劳工协议 概述

劳工协议(Labour Agreement)签证通道为雇主和员工双方提供了灵活性和机会,有效应对特殊的劳动力需求。对于因本地劳动力市场供给不足而难以满足技术工人需求的雇主来说,尤为有利。根据劳工协议递交的 482 类别签证最长可获批四年有效期。

申请资格

劳工协议
Labour Agreement Stream
职业
申请人必须符合劳工协议中针对提名职位所规定的职业要求。
年龄

不限

担保资格和提名
  • 申请人必须获得一家合法运营的澳大利亚企业的雇主提名。

  • 申请人的工作必须是在担保企业或其关联实体内的提名职业,并且位于澳大利亚指定的偏远地区。

  • 在申请签证之前,雇主必须代表申请人提交提名申请,且需为已批准的雇主担保方,或启动成为标准商业担保方的申请程序。

工作经验
  • 除非劳工协议中有特别豁免,申请人应在提名职业或相关领域具备至少两年的全职等效工作经验。

职业评估
  • 是否需要技能评估取决于具体的劳工协议和提名职业。

  • 根据协议要求,部分申请人可能需要进行正式的技能评估。

工作意向
  • 申请人必须有真实意图在劳工协议所规定的提名职位上工作。

英语
  • 申请人必须符合劳工协议中规定的英语语言能力要求。

健康与品行要求
  • 申请人必须符合健康和品格要求。

健康保险
  • 签证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停留期间做好充分的健康保险安排。

    申请人必须符合健康和品格要求。

雇主资格

  • 劳工协议
    企业必须是某类特定劳工协议的一方,协议类别包括行业协议、指定地区移民协议(DAMA)、项目协议(PA)、公司专属协议以及全球人才雇主担保协议(GTES)。

  • 合法运营
    企业必须在澳大利亚积极且合法运营,并遵守所有适用的澳大利亚法律和法规。

  • 真实需求
    除非另有豁免或劳工协议中特别规定,担保企业必须证明其在业务运作中确实需要技术员工。这包括明确说明为何没有合适的澳大利亚员工能够胜任该职位,以及展示出解决该需求的承诺。
    此外,该职位必须是真实的、全职的,并包含在雇主的劳工协议中。
    注意:部分劳工协议可能对特定职业提出额外前提条件,例如工作经验、地点、企业类型或职位性质。

  • 遵守协议条件
    企业必须满足相关劳工协议中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可能因协议类型而异,因此务必查阅协议以获取准确细节。

  • 不良信息
    企业不得存在任何已知可能影响其担保资格的不良信息。不良信息包括:违反移民、劳动关系或税务法律;正在进行的调查或纪律处分;因可能违法而被采取的行政措施;资不抵债;或向内政部(DoHA)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 担保义务
    在劳工协议下获批的 TSS 签证担保企业必须履行 DoHA 规定的特定义务。这些义务旨在保护海外员工并确保签证项目的正确使用。
    注意:获批担保人不得向申请人收取劳工协议或提名申请费用,包括移民代理费用和“澳大利亚技能基金”征费。但可能有资格就相关费用申请 GST 或税务减免(如适用,请寻求独立税务建议)。获批担保人必须保存特定记录,包括年营业额及 SAF 征费支付详情,并在 DoHA 要求时提供。

提名

该职位必须提供的薪资至少为:

  • 53,900 澳元 每年(不包括非货币性福利),并且
  • 您提名职业的年度市场薪资水平(AMSR)。


注意:
您提名职业的 AMSR(不包括非货币性福利)也必须等于或高于每年 53,900 澳元。AMSR 指澳大利亚员工在同一工作场所和地点从事等同全职工作一年所获得(或应获得)的薪资水平。如果您的薪资超过每年 250,000 澳元,则可豁免此要求。任何对此要求的减免将会在劳工协议中说明。

该职位的雇佣条件(不包括薪资部分)不得低于在同一地点从事等同工作的澳大利亚员工所享有(或应享有)的条件。

该职位必须经过“劳动力市场测试”(LMT),即担保雇主必须尝试为该提名职位招聘具备适当技能和资质的澳大利亚员工。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职位在过去 4 个月内已刊登至少 4 周的招聘广告。

注意: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适用不同的 LMT 标准。提交的 LMT 证据必须符合广告的地点、类型和内容等具体要求。请联系我们以获取关于您提名职位所需 LMT 的进一步信息。

流程

Step 1
申请劳工协议

申请劳工协议

劳工协议允许经批准的澳大利亚企业为海外员工提供最长五年的担保,以申请 482 签证,并在某些情况下适用于 186 或 494 签证。
Step 2
申请提名

申请提名

雇主在满足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有效的劳工协议向澳大利亚内政部(DoHA)提交提名申请。
Step 3
申请签证

申请签证

申请人可在提名获批后的 12 个月内于境内或境外递交申请;若提名和签证均获批准,将获批最长四年的 482 劳工协议类签证。

签证有效期

在申请 482 SID 提名时,签证最长期限可达 4 年。

持香港护照的申请人可获批最长 5 年。

永居签证通道

申请人从 482 SID 签证(劳工协议类别)转为 186 雇主提名计划(ENS)永久居留签证时,只有一个选择:

过渡通道 (TRT) Stream

TRT 类别适用于已持有 482 签证并在同一雇主处工作至少两年的申请人,同时需持续符合特定的资格要求。该途径为申请人在继续留在同一雇主下工作的情况下,提供了更简化的 186 永居申请通道。

雇主的权利与义务

如 482 签证持有人因自愿或非自愿原因终止雇佣关系,雇主必须在 28 天内通知澳大利亚内政部(DoHA)。

雇员的权利与义务

482 签证持有人必须在以下时间点起算的 90 天内开始受雇:

  • 若签证在境外获批,则须在入境澳大利亚后的 90 天内开始工作;

  • 若签证在澳洲境内获批,则须在签证获批后的 90 天内开始工作。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若 482 签证持有人结束与担保雇主的雇佣关系,他们将有最长 单次 180 天,或 累计 365 天 的宽限期寻找新的担保方。

在此期间,签证持有人可以:

  • 为其他雇主工作;

  • 从事非提名职业的工作。

费用

需雇主支付的费用

金额

担保资格申请费

AUD 420
提名申请费
AUD 540

澳大利亚技能基金 (SAF) 征费

  • 小型企业(年营业额低于 1,000 万澳元):每名雇员需缴纳 1,200 澳元。

  • 其他企业(年营业额在 1,000 万澳元或以上):每名雇员需缴纳 1,800 澳元。

需申请人支付费用

金额
主申请人
AUD 3,210                                                                                               
18岁以上副申请人
AUD 3,210 每人
18岁以下副申请人
AUD 805 每人

费用以澳大利亚内政部(DoHA)最新公布的标准为准。

常见问题

劳工协议能否允许支付低于 CSIT/SSIT 的薪资?

有时可以——前提是劳工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薪资豁免(在部分 DAMA 中较常见)。但即使如此,雇主仍必须满足年度市场薪资水平(AMSR),并确保雇佣条件不低于澳大利亚员工的标准。

在没有豁免的情况下,目前的基准为:

  • SID/482 核心技能类别适用 CSIT

  • SID/482 专才类别适用 SSIT

  • 自 2024 年 12 月 7 日起递交的 186 提名同样适用 CSIT

需要注意的是,薪资豁免是协议特定的,并非自动适用。

是的。根据 DoHA 的指导,从劳工协议雇主转到标准担保雇主时,必须重新递交签证申请。若更换职位至新的职业类别,也同样需要新的签证。

在开始为新雇主工作之前,提名必须获批;同时仍适用 180 天/365 天的宽限期规定。

大多数劳工协议(LA)提名仍需进行劳动力市场测试(LMT),除非协议中明确豁免或修改了要求。通常情况下,需要在近期连续刊登至少 4 周的招聘广告,并严格遵守广告内容规范;部分 DAMA 甚至要求在背书阶段和提名阶段分别提交 LMT 证据。

未能满足 LMT 要求是常见的拒签原因之一。因此,务必严格遵循具体通道的规定及劳工协议中的特殊要求。

可以。这正是劳工协议(LA)的核心目的之一——当标准项目不适用时,劳工协议可以指定额外的职业(仍需参考 ANZSCO),并为某一企业、地区或行业量身设定条件(例如 DAMA)。

劳工协议的类型包括:公司专属协议、行业协议、DAMA、项目协议以及 GTES 协议。

不,劳工协议下的永居并非自动获得。许多劳工协议(以及部分 DAMA)确实包含通往 ENS/186 的途径,通常在规定的工作年限后(有些要求 2 年);另一些则通过 494 → 191 转永居,甚至可能完全不提供永居通道。

永居的资格、时间安排以及任何豁免(如年龄或英语要求),都由具体的劳工协议文书(或 DAMA 职业清单)决定。

劳工协议(LA)通常有效期为五年。新的政策设置(例如 2025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的 CSIT/SSIT 上调)将适用于生效日期之后递交的新提名,除非您的 LA/DAMA 明确规定了豁免条款。

已获批的签证则继续按照原批准条件执行。部分变动可通过修改劳工协议来处理,例如在 2024 年 12 月后,部分 DAMA 主管机构已发布指南,允许将 TSS → SID 的引用进行调整。

  • 薪资不合规(低于 AMSR 或规定门槛;不当使用豁免)。

  • LMT 存在缺陷(错误的平台、缺少必填信息、未连续 4 周、超出有效时间范围)。

  • 职位/职业与劳工协议文件不匹配;缺少执照或注册。

  • 缺乏对职位真实性或企业经营能力的有力证明。

  • 以上都是常见且可避免的“自摆乌龙”式拒签原因。通过在前期将材料与劳工协议条款及 DoHA 政策页面逐一对照,可以大幅降低风险。

可以的。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482 签证持有人在寻找新担保雇主期间,可以停止工作,或从事非提名职业的工作,单次最长可达 180 天,签证期间累计最多 365 天。

这一灵活安排同样适用于劳工协议类别(LA stream)的持有人。但必须确保始终保持合法身份,并在开始为新担保雇主工作之前获得新的提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