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子女关系: 子女已被担保人依法收养。 收养必须在子女18岁生日之前完成。 无论收养发生在担保人成为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之前或之后,均视为有效。 若收养发生在担保人获得公民身份或签证身份之后,则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之一: A. 由澳大利亚州或领地的中央收养机构参与的跨国收养; B. 属于两个国家(澳大利亚和另一个国家)之间根据《海牙收养公约》进行的跨国收养; C. 由在海外居住超过12个月的澳大利亚或新西兰公民进行的旅居海外收养,且无澳大利亚收养机构参与。如需更多信息,请访问 Intercountry Adoptions Australia。 由于旅居海外收养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建议在澳大利亚和子女原居国分别寻求法律意见。